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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 2022-09-01    浏览量:

8月30日,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在明理楼一层报告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本次研讨由院党委书记邓海峰主持,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11人参加学习。

与会成员首先一同观看了新闻联播对于“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的报道。接着,院党委副书记王钢导读了北京市第十叁次党代会报告中的重点内容。随后,大家结合《人民日报》《求是》相关文章就“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积极学习实践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领域新知识新思想”等主题开展学习。理论中心组成员陈新宇、陈杭平、高丝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先后做重点发言,任重提交了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书面汇报。

陈新宇指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独特性、包容性、开放性。其独特性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在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出来的;其包容性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充分吸收了其它现代化发展模式中蕴含的有益经验,有力避免了发展模式的封闭性;其开放性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始终以互利共赢、和平发展为鲜明特征,以开放的姿态让中国经验走出国门、惠及世界。

陈杭平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概括起来就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并分别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高丝敏指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道路,是坚持独立自主的现代化道路,是坚持并联式迭加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并结合法学院涉外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

集中讨论阶段,与会成员结合学习内容,以及几位同志的重点发言,畅谈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会议最后,邓海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学深悟透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邓海峰指出,蔡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今后五年首都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首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值得反复学习。与会成员应将学习成果与本职工作充分结合起来,站在国家和民族的角度,思考如何发挥“标杆”“旗帜”的示范作用,保持积极进取的状态,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扎实开展今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