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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宣讲进公司”活动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 2021-12-0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新时代新理论在新实践中焕发新光芒,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下称“宣讲团”)联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于2021年11月30日举行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宣讲活动。根据防疫政策要求,此次宣讲采取线上方式,以法学院为主会场、中航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为分会场展开,中航集团法律工作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共700余人参加。

中航集团法律部副总经理戴伟力首先代表中航集团法律部对宣讲团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戴伟力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屋建瓴、内涵丰富、论述深刻、体系完备,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公司实践与法学理论的互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司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随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发表致辞。陈杭平表示,法学院始终践行清华大学“又红又专”的优良传统,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构建起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的宣讲机制和运行体制。期望通过此次宣讲,搭建起中航集团与法学院的交流平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交汇碰撞,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法治中国的建设。

在宣讲环节,宣讲团郑志行、韩富鹏、潘洋和冯子涵四位讲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出发,面向公司实践,分别做了四个不同主题内容的宣讲。郑志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主题,从国家、政府、社会叁个层面系统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生动阐释了叁者之间的关系。韩富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与民法典人格权编”为主题,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于人民权利保障的创新之处,深入剖析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潘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涉外法治建设”为主题,从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出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推进涉外法治、怎样推行涉外法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冯子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涉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主题,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中对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理论作了详细阐释,并结合公司“走出去”战略,对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作了重点介绍,希望助力中航集团更好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宣讲活动最后,戴伟力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四位同学的宣讲有理有据、深入浅出,彰显了新时代清华学子浓厚的家国情怀和宽广的国际视野。后续将继续推进中航集团与宣讲团的交流和共建机制,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活动是宣讲团走进公司的一次有益尝试,为促进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交流融合积累了宝贵经验。法学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清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