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叁年第四次)
序号 |
项 目 |
日 期 |
相关部门 |
1 |
毕业研究生数码照相 |
随6月毕业(4月24-28日) |
学籍与奖助办 |
2 |
院系上报违纪处分申请撤销材料 |
6月16日前 |
研工部 |
3 |
博士生到明理楼教务办申请论文送审 |
6月20日前摆5月中旬前完成预答辩闭 |
学生、导师、教务办和培养办 |
4 |
毕业、结业生上网提交预毕业申请并核对个人信息 |
8月23日-9月10日 |
学籍与奖助办 |
5 |
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打印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盖章 |
8月上旬—9月中旬 |
教务办和注册中心 |
6 |
硕士论文送审(8月14日11点前提交隐名格式论文正稿2份及送审申请表) |
8月15日—28日 |
学生、教务办 |
7 |
导师进入颈苍蹿辞个人系统网上填写学术评语 |
8月15日—28日 |
导师 |
8 |
答辩前查重(8月30日12点前上传笔顿贵电子版论文) |
8月30日 |
教务办 |
9 |
各院系组织论文答辩、毕业前思想总结与鉴定、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9月4日—9月14日 |
教务办、导师和学生 |
10 |
研究生上交答辩用论文正稿5本 |
见答辩安排公告 |
学生 |
11 |
网上学位申报,提交论文最终电子版 |
截止9月18日下午4点 |
学生、学位办 |
12 |
提交最终纸面学位论文(封面改为十月) |
截止9月18日 |
学生 |
13 |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
9月19-21日 |
交:学位办 |
14 |
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结业换毕业,交《党政联席审批毕业、结业记载表》 |
9月22日前 |
交:学籍与奖助办 |
15 |
交毕业、结业、学位相关材料截止日期 |
9月22日前 |
交: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 |
16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研究生院院务会 |
10月10日下午 |
学位办、学籍与奖助办 |
17 |
校务会审批毕业、结业 |
10月11日周叁 |
|
18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 |
10月12日周四 |
学位办 |
19 |
办理离校手续 |
10月13日以后 |
院/校、学生 |
说明:1、毕业工作流程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本毕业流程将公布在法学院教务公告栏内,请自行下载。
法学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