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次)
序号 |
项 目 |
日 期 |
相关部门 |
1 |
毕业生上网提交毕业申请并核对个人信息 |
8月20日-9月11日 10月24日—11月27日 |
学籍与奖助办 |
2 |
拟毕业博士生预答辩(5位老师组成考核组) |
9月10日前 |
导师和学生 |
3 |
各院系上报违纪处分申请撤销材料 |
10月12日前 |
交:研工部 |
4 |
拟毕业法学硕士、博士生提交学术活动记录表 |
10月21日前 |
交:教务办 |
5 |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10月21日前到教务办格式审查) |
10月25日前 |
培养办、院系 |
6 |
硕士生提交隐名格式论文正稿2份及相关材料、学生维护论文评审与答辩系统 |
11月2日下午4点前 |
学生和教务办 |
7 |
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意见返回 |
11月5日—11月25日 |
教务办、外审专家 |
8 |
导师进入个人系统网上填写学术评语 |
11月5日—11月25日 |
导师 |
9 |
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打印毕业研究生成绩单、盖章 |
11月中、下旬 |
教务办和注册中心 |
10 |
毕业研究生数码照相 |
11月30日-12月2日 |
学籍与奖助办 |
11 |
答辩前查重(预毕业生11月30日24点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论文评审与答辩系统”) |
12月1日 |
教务办 |
12 |
论文答辩、毕业前思想总结与鉴定、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12月3日—14日 |
各学科组、学生和教务办 |
13 |
按时提交答辩用正式论文(通常需要5份) |
答辩安排公布后 |
学生 |
14 |
网上学位申报,学生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和纸本论文 |
答辩通过后—12月16日 |
学生 |
15 |
院系提交论文最终电子版、终检 |
12月16日 |
交:学位办 |
16 |
“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
12月20—22日 |
交:学位办 |
17 |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结业换毕业,交《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毕业、结业记载表》 |
12月20日 |
学籍与奖助办 |
18 |
交毕业、学位相关材料 |
12月23日前 |
交:学位办 学籍与奖助办 |
19 |
研究生院院务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 |
2023年1月2日、3日 |
学位办 学籍与奖助办 |
20 |
校务会审批毕业、结业 |
2023年1月4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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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
2023年1月5日下午 |
学位办 |
22 |
办理离校手续 |
2023年1月5日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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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毕业工作流程电子版请到法学院主页—教务教学栏内下载,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研究生院的电子版流程请到清华大学信息门户→部门信息→研究生院办公信息网→学籍→研究生毕业工作流程中下载
法学院教务办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