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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应邀出席清华大学“国是大讲坛”

发布时间: 2024-07-01    浏览量:

2024年6月29日,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是大讲坛”第七期学术讲座在清华大学主楼后厅举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胡建淼作“走向正当程序”主题讲座。清华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姜胜耀教授主持讲座并致辞。

姜胜耀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推进和完善行政程序法治具有重大意义,既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作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权威专家、当代中国法学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之一,胡建淼教授深耕公法学研究,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现实实践中取得了辉煌成就,并常年致力于在社会层面普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国的法治发展特别是行政法治的进步作出了杰出贡献,其演讲将深化大家对正当程序的认识和理解,鼓舞大家为实现新时代的行政法治贡献清华力量。

讲座中,胡建淼教授紧扣“走向正当程序”这一主题,围绕程序的概念、从实体到程序、从法定程序到正当程序、正当程序的拓展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

首先,胡建淼教授围绕“程序的概念”进行了全面解读。胡教授指出,行政法意义上,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存在的时间与空间方式。在推进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是重要表现之一。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包括行政法治程序,这体现于中国法律制度和理念理论在历史上产生的飞跃。第一次飞跃是从实体走向程序,第二次飞跃是从法定程序走向正当程序,这两次飞跃推动了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文明化和现代化。

其次,胡建淼教授围绕“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了细致分析。胡教授指出,实体与程序是不可分的一体两面,我国围绕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1989年《行政诉讼法》制定之前,称之为实体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89年《行政诉讼法》制定后,称为程序阶段,关注和重视“程序服务于实体”、“程序影响实体”、“程序高于实体”等叁大程序规则。“程序服务于实体”规则要求不得本末倒置,适用绝对标准的场景;“程序影响实体”规则要求重视程序的设置,适用所有场景;“程序高于实体”规则要求服从程序结果,适用相对标准的场景。

再次,胡建淼教授围绕“从法定程序到正当程序”进行了深入解读。胡教授指出,人类的程序史分为人定程序、法定程序、正当程序叁个阶段。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最早提出“程序正当”,法定程序中和正当程序相互交叉,区别在于前者是形式标准,后者是实质标准。存在法定程序时,应当服从法定程序,若认为法定程序可能不正当,可启动备案审查等程序。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在适用法定程序中和正当程序时的规则是:有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定程序;无法定程序的,适用正当程序。

最后,胡建淼教授围绕“正当程序的拓展”进行了全面讲解。胡教授指出,无论是否写进法律成为法定程序,正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第一,(告知身份)执法主体在执法中必须告知身份、出示证件,确保相对人知道“你是谁”;第二,(事先告知)执法主体作出对当事人的不利决定,必须事先告知当事人,提供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第叁,(听证和集体讨论)对于作出重大的不利决定,执法机关必须事先为当事人提供听证机会,并且由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第四,(说明理由)任何不利决定必须附具依据和理由,确保相对人知道行政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是什么;第五,(合理期限)在执法程序中为当事人申请权利或履行义务设定并提供合理的行为期限;第六,(行为不能)不得为当事人设定互为因果、互为条件的程序环节,使得当事人行为不能;第七,(回避原则)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或行政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第八,(妇女儿童特别保护)在程序中对妇女儿童要给予应有的尊重;第九,(限制自由及时通知)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其家属、单位有及时获得通知的权利;第十,(律师帮助)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第十一,(改错机会)任何过错都有可纠正的机会;第十二,(诉权保护)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不利决定都具有事后的救济途径;第十叁,(司法终审)减少行政终局、复议终局,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等。

讲座现场气氛浓烈。听众表示,胡建淼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既把握行政法治的历史大势,又着眼法治政府建设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讲座通篇闪耀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光辉,闪耀着行政法治建设的法理光辉,闪耀着程序价值研究的学理光辉,深刻阐明了行政法治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正当程序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正当程序之窗”展示了新时代的“法治政府之治”,以“正当程序之答”回应了新时代的“依法行政之问”。与会者表示,要以参加本期“国是大讲坛”为契机,努力当好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扛旗手”,深学细悟党中央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同频共振;努力当好行政法治理论研究的“主攻手”,聚焦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充分运用法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在理论上往深里钻、往细里走,并结合依法行政实际,将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努力当好践行正当程序的“助推手”,在法治事业的前沿阵地,始终把牢正当程序的工作理念、坚守正当程序的价值追求,使正当程序的目标和方式方法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落地生根。

本期“国是大讲坛”学术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进行,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林来梵教授,伊春园2024直达何海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征教授,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高慧铭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曹慧敏法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馨宇老师等专家学者现场出席讲座,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青年学子,以及多所在京知名公司、律所的法务工作人员现场聆听讲座,全国各地近四万名听众通过线上方式参加讲座。